“白牌车”香港警方约车赴深圳!2名内地男子被抓
4月28日,香港警方进行以情报主导的执法行动,在新界北打击非法驾驶私家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通过网上平台以约港币750元及900元车费预约两部私家车,派员乔装乘客由上水前往深圳,随后拘捕2名内地男司机。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去年,香港警方曾在全港多区多次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拘捕多名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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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扣查有关车辆。
据透露,28日,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于区内进行以情报主导的执法行动,打击非法驾驶私家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警员之前通过网上平台,分别以约港币750元及900元车费预约两部私家车,并派员乔装乘客由上水前往深圳。经初步调查,以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使用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及“违反逗留条件”,拘捕38岁姓刘及38岁姓王内地男司机。二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涉案车辆没有香港特区运输署发出的出租汽车许可证,涉嫌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已将有关车辆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南都记者注意到,去年香港警方曾在全港多区多次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6月,警方通过网上平台以每程港币80元至1300元于屯门、元朗、上水及大埔租用3辆私家车及2辆轻型货车,其间派员佯装乘客,待时机成熟后,以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拘捕5名司机,年龄介乎34至58岁,并扣查涉案车辆。
9月,港岛、新界北及西九龙总区交通部人员根据情报采取联合行动,在全港多区共租用3辆私家车及3辆轻型货车,并派员乔装乘客,当到达目的地时,警员以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拘捕6名司机,年龄由30至56岁。
图文来源:深圳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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